近日,民航局发布紧急通知,自2025年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受此影响,出现了“成筐的充电宝被拦”的情况,且已有部分机场提前执行这一规定。相关情况如下:新规背景:今年以来,旅客携带的充电宝等锂电池产品在飞机上起火冒烟事件多发。近期多个头部品牌充电宝厂家因电芯存在安全风险对多批次产品实施召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撤销或暂停了多个充电宝及电池芯厂家3C认证,旅客随身携带的充电宝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给民航安全运行带来的风险持续增大,民航局因此出台了该紧急通知。提前执行的机场:乌鲁木齐天山国际机场已于6月26日提前执行该规定。沈阳桃仙国际机场也已开始提前执行,安检通道严查充电宝,无论品牌,只要没有3C标识或3C标识不清,都不允许随身携带登机。此外,据飞常准统计,深圳宝安机场、长沙黄花机场、南昌昌北机场等本周也在严查被召回型号充电宝,不允许其携带上机。充电宝携带其他要求:新规未改变充电宝乘机的其他既有要求。充电宝必须个人自用携带,只能放在手提行李中或随身携带,严禁托运。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可直接携带,100Wh至160Wh需经航空公司批准,每人限带2块,超过160Wh则严禁携带。飞行过程中也不得使用充电宝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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