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顺利施行,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于2025年8月11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增值税法有关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征收管理等规定进一步细化,其中税收优惠标准的细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明确免征项目具体标准:《实施条例》对增值税法规定的免征增值税项目的具体标准进行了明确。例如,按照增值税法规定,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增值税。《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托儿所、幼儿园是指依据有关规定取得托育和学前教育资格并依法办理登记的机构,其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有关收费标准规定以内的教育费、保育费。明确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等:《实施条例》明确了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标准、条件和税收征管措施等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让纳税人能更清楚地了解税收优惠相关信息,便于享受优惠政策。规范违规享受优惠情形:《实施条例》对纳税人未单独核算增值税优惠项目,或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各种手段违法违规享受增值税优惠的情形作出了规定,有助于维护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此外,此前通过的增值税法本身也在税收优惠方面对增值税制度进行了完善。如在维持现行13%、9%、6%三档税率不变的基础上,根据形势变化调整完善有关免税项目;授权国务院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扶持重点产业、鼓励创新创业就业、公益事业捐赠等情形制定专项优惠政策,体现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支持;要求国务院对增值税优惠政策适时开展评估、调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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