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智能(301502)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新进展。根据8月4日华阳智能发布的公告,公司已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子公司华阳智能装备(宿迁)有限公司及江苏德尔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分别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为华阳智能装备(宿迁)有限公司担保: 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授信申请人:华阳智能装备(宿迁)有限公司。 保证人: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1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银行依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1000万元),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等费用。 保证责任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若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为江苏德尔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担保: 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授信申请人:江苏德尔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保证人: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1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同华阳智能装备(宿迁)有限公司,即银行依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1000万元),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等费用。 保证责任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若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此次担保金额在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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