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将贵金属交易纳入监管,同时延长了可疑记录保存期限,具体内容如下:贵金属交易纳入监管: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从事贵金属和宝石现货交易的交易商,开展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法对从业机构实施反洗钱监督管理和反洗钱调查,指导贵金属和宝石行业反洗钱自律管理。可疑记录保存期限延长:办法要求从业机构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需保存至少10年,以便后续追溯,为反洗钱调查等工作提供有力依据,这相较于以往相关规定,延长了保存期限,有助于提升反洗钱工作的长期追溯能力。其他相关规定:从业机构对于单笔或日累计现金交易金额达到或超过1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交易,需在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发现任何可疑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需及时上报。同时,从业机构应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定期开展洗钱风险评估,周期最长3年,遇重大变化或推出新产品等需及时评估并降险。贵金属交易因其高价值、易转移、难追踪的特性,长期被国际社会视为洗钱高风险领域。此次将贵金属交易纳入监管,延长可疑记录保存期限,是我国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重要举措,有助于遏制洗钱及相关犯罪活动,维护金融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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